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2-08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保障学生返校和开学之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十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政策和《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报到时间

根据《关于2023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校办字〔2022〕18号)文件安排,学生于2月1112日返校报到2月11日(星期六),2022级、2021级同学返校;2月12日(星期日),2020级、毕业班同学返校请同学们原则上不提前返校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的,须报二级学院审批。

二、返校申请条件

1.如尚在新冠病毒感染阳性期间,原则上暂不返校,待转阴后再返校。

2.出行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症状的,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学校,并延迟返校。

暂不返校或延迟返校的学生须按程序及时履行暂不返校或延迟返校审批手续,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不得擅自返校。对没有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积极协调解决其实际困难并加强教育指导。

、有关要求

1.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经审批同意后,延迟返校,不带病到校学习。

2.学生开学返校申请和审核由辅导员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返校,未经批准不得返校。因疫情、交通等原因无法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返校的同学,请提前与辅导员联系,履行学院审批手续,并报学生处备案。

3.学生返校途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返校途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并主动配合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4.请各位学生提前熟悉返校安排,做好准备工作。入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返校的学生从学校南大门进校。学生要做好沿途个人防护,从南大门通过体温检测,检验身份方可进校。

5.各学院要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并对学生健康状况、基本信息进行摸排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学生返校后继续开展7天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抗原测试或核酸检测阳性的,须及时报告并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

6.各学院需提前谋划,组织辅导员准备好春季开学第一课,将国务院联防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控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认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春季传染病防控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在返校后第一时间开展宿舍卫生大扫除,保持寝室卫生,经常通风。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勤洗手,切实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好自我健康防护的第一责任人。

特此通知。

 

池州学院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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