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定于2017年3月8日至4月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布置各班级严格按照《池州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根据测评结果确认学生测评等级及淘汰和淘汰警告学生名单,及时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二、综合测评总分要严格按照《池州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中规定的“德育素质积分×20%+智育素质积分×50%+体育素质积分×10%+能力素质积分×20%”进行计算。
三、各班级须在学生自评基础上由辅导员核查,将测评结果在班级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后的测评结果填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见附件),再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纸质版、淘汰与淘汰警告学生名单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7日。
四、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生处在测评期间将接待学生来访。
附件:池州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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