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坚持立德树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依规治校,依法依规管理,不断强化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10月19日下午,我校在行政北二楼会议室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校党委副书记孙晓峰出席会议,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务处、学生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学生处处长宛明高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督查的相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明晰了加强自查督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对新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教育宣传工作的特色做法分别进行了汇报,并就相关规定在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孙晓峰在讲话中指出,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对进一步规范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精神、新理念和新要求,全校上下都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要围绕“人本、规范、特色”做文章,落实爱心与责任,用心体会与感悟,打造特色和亮点;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学生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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