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概况
- 学生工作处部门职责
- 学生工作处领导岗位职责
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人民武装部)
处长、部长、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2.负责全校大学生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负责全校全日制统招学生的奖、贷、勤、助、免等审核与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学风建设工作。
6.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基地建设以及就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和梳理。
8.做好毕业生派遣及安全文明离校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工作总结、表彰工作。
10.负责学生政治辅导员选拔、培养、配备和考核工作。
11.加强学工队伍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2.指导各二级学院围绕学校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13.负责做好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的接待与处理工作。
14.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及学生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学生处人员廉政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人民武装部)
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工作职责
1.在部(处)长的领导下,协助部(处)长做好分管工作。
2.制定分管工作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草拟所分管工作的年度和阶段工作总结。
3.开展工作调研,草拟、修订分管工作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4.协助部(处)长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学生行为规范等日常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5.协助部(处)长调查处理学生各类事件,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工作。
6.协助部(处)长做好学生奖、贷、助、补、减等助学帮困方面的工作。
7.协助部(处)长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就业材料审核和就业指标统计,就业市场建设,发布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信息,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编制、发布毕业生年度质量报告及筹办就业招聘会等工作。
8.协助部(处)长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及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咨询等工作。
9.协助部(处)长做好双拥、国防教育以及大学生军训、入伍工作
10.协助部(处)长做好政治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及评优评先等工作。
11.协助部(处)长做好易班工作。
12.完成分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