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12-03 点击数:
经学生个人申请,所在学院评选推荐,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拟同意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刘洋等196位同学为2021年度池州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获得者人选,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宋北平等128位同学为2021年度池州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获得者人选(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学校分别在纪委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举报电话(2748708、2748719),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池州学院学生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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