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
根据《安徽省调整高校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等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三等专业奖学金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池州学院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申请条件和程序
在省内从事教师职业(含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师范类毕业生,凭就业合同或协议书或证明函等就业材料(需加盖就业学校和主管教育局两级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附本人建行卡号,并填写《池州学院师范类毕业生三等专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邮寄(邮局挂号信或EMS均可,其他快递方式不便办理)或送至池州学院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收取。
四、受理及发放程序
在收到学生的申请材料后,学生处将安排专人汇总审核,审核结果将按照申请时间分批次(预计2016年9月、2016年11月、2017年1月各1批,共3批)在池州学院学生处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后交由院财务处打卡发放,请相关毕业生关注。
联系电话:0566-2748875。
特此公告
附件:池州学院师范类毕业生三等专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池州学院学生处
2016年6月28日
|